问题 | 精神病本人提出离婚可判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精神疾病患者亲自提出离婚诉求时,是否能获得法院的批准判决需取决于具体情境所允许的条件。
若该患者在病情得到有效控制且具备清晰表达自身意愿的能力,同时对于离婚相关的法律程序及事项具有明确的理解与处理能力,那么法院将依据多种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以决定是否予以离婚许可。 然而,倘若患者的病情较为严重,导致其无法正常地表达或处理相关事务,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可能会遭遇相当大的挑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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