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可以取消取保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取消取保 取保撤销的情形有: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2、取保期限届满的。3、发现采取取保决定不当的。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可以自理,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7、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8、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9、已被逮捕的被告人,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可以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可以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二、容留他人吸毒,什么情况下才取保 取保,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容留他人吸毒符合取保条件的,可以取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请取保: (1)可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可以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的。取保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不批准的原因是比较多的,例如申请人不交纳保证金或者不提供担保人,或者不符合取保条件等。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 (一)可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可以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的。取保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容留他人吸毒,什么情况下才取保 取保,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容留他人吸毒符合取保条件的,可以取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请取保: (1)可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可以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的。取保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不批准的原因是比较多的,例如申请人不交纳保证金或者不提供担保人,或者不符合取保条件等。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 (一)可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可以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的。取保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什么情况下可以取消取保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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