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次起诉离婚开庭会宣判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二次提起离婚诉讼并召开庭审之际,是否会宣布成果的问题,取决于每个案件的特殊情况及其相关证据链条的完整性。
通常来讲,如果双方婚姻关系的确已经无法挽回,且证据充足,那么法院有可能会在庭审后作出相应的裁决。 然而,若出现事实模糊、证据不足或者需要进行更深入的调查等状况,则法庭很可能不会立即宣布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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