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证据提供什么材料和证据证明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办理离婚手续过程中,可以准备并提交以下常规的文件资料以及取证:
例如,用以印证婚姻关系无望维系的相关证据,譬如出轨行为对方的证言、家暴行为的目击证人、电子记录(如网络聊天纪录)以及警方报案纪录等等; 关于财产方面的证明文件,例如房屋所有权证书、银行账户收支明细等; 关于债务纠纷的相关证据,像借款合同、收据等等。 若是涉及到子女抚养权问题,还可以提供自身具备更好的抚养条件的证据,例如个人收入状况的证明文件、孩子与自己共同生活更为适宜的相关证据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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