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暧昧聊天能起诉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仅限于暧昧性质的对话交流,通常情况下并不足以构成诉讼离婚所需要的充足理由。
然而,倘若这样的暧昧言论揭示出某一方极有可能违反了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并且由此给夫妻情感带来了重大的创伤,以至于使婚姻关系变得无法继续维系下去,那么这个时候便有权发起诉讼程序请求解除婚姻关系。 在衡量与决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实已经破裂这一重要问题上,审理案件的法院将会审慎地结合许多复杂的因素进行全面考量,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状况、离婚的具体原因、当前夫妻关系的实际状态以及是否仍有重归于好的可能性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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