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患精神病离婚怎么判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患有精神疾病者的离婚裁定,须要全面权衡诸多要素。
若双方在精神疾病发作期缔结婚姻关系,那么这段婚姻恐将被视为无效。 然而,若是在婚后才出现精神疾病症状,其中一方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将会依据患者的病情严重性、康复可能性以及夫妻之间的情感状况等多个维度进行判断。 倘若患病一方的病情严重且难以治愈,同时夫妻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经过调解仍无法挽回,那么法院有可能做出离婚的判决。 但是,在财产分配及子女抚养问题上,会适度地给予患病一方更多的关爱与优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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