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政局离婚流程怎么走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夫妻双方需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性的书面协定,包括子女抚育、财产分配以及债务负担等方面的具体内容均需要明确说明和协议。
其次,为了顺利完成离婚手续,请务必提前准备齐全所需的证明文件及资料,例如双方的身份证件(含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等等。 接下来,双方应共同前往各自户籍所在地区的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在该过程中,婚姻登记机构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核,若审核通过则予以受理。 自正式受理日开始计算,在三十个自然日内,如果有任意一方当事人不愿离婚,可向婚姻登记机构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同样地,在满三十日后的三十个自然日内,双方必须亲自再次前往婚姻登记机构申请颁发离婚证书; 若未能按时申请,则视为自动放弃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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