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诉讼期过了怎么办理离婚证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所有情况下,合同诉讼与办理离婚证书之间并没有直接的联系或影响。
离婚的途径主要分为两种,即协议离婚以及诉讼离婚。 即使合同诉讼期限已经过去,也不会对离婚手续的办理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如果当事人能够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共识,例如子女抚养权、财产分配等问题,他们可以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文件,然后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构进行离婚登记,在经过离婚冷静期之后,便可领取离婚证书。 然而,如果双方无法就这些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那么他们可以选择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但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因素在于确认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确实已经破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