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离婚的条件有哪些要求和条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分居离婚的生效条件,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即必须满足夫妇之间存在长期且由情感不和所导致的分居形式,并且这种分居状况已经延续了两个完整的年度周期。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分居形式的形成原因必须是夫妻间的情感问题,而非因为诸如工作调动、求学深造等其他因素。 此外,分居状态必须保持连续不断,不能出现任何中断或间断现象。 在此期间,夫妇两人应避免共同居住,同时在经济层面上也不应有任何互相支持或援助的行为,甚至在性生活方面也应该保持距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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