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离婚必须到户口所在地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其实并不尽然如此。
在离婚问题上,一般来说主要包括了两个路径,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前者大多需前往一方户口所在地区域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处理; 至于后者,则往往需要在被告的居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若被告的居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存在差异,那么就应当向其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而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自离开原住所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点,但公民因病住院治疗的场所则不在其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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