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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起诉离婚对方不应诉怎么办理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当一方提出离婚诉讼,而另一方拒绝出庭应诉时,法院通常会采取传票方式进行传唤。
经过多次传票传唤之后,若对方仍然未到庭应诉,那么法院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作出缺席审判的决定。
然而,在做出判决之前,法院将会对当事人之间的婚姻状况以及夫妻感情是否已经达到破裂程度等方面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和审理。
如果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那么法院有可能会做出离婚的判决;
反之,如果证据不足以证明这一点,则可能无法得到离婚的判决结果。
尽管如此,请您不必过分担忧,即便首次诉讼未能获得离婚判决,您也可以在判决生效满六个月之后再次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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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2:2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