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不同意怎么办法院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其中一方向当地司法机关提出离婚诉求,然而另一方却坚决反对,那么法院将依据双方所提交的相关证据以及案件的具体事实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与判断,最终决定是否批准离婚申请。
在这个过程中,法院对于离婚案件的裁决重点在于对夫妻之间感情状况的真实性及破裂程度进行严格审查。 倘若原告能够提供充足且有力的证据,以证明存在诸如重婚、家庭暴力、赌博等严重破坏夫妻关系的行为或事件,那么法院往往会做出离婚判决。 反之,若证据不足或者不够充分,首次提出的离婚请求可能无法得到支持,但是在无新的情况或理由出现的前提下,经过六个月之后再次提出离婚请求,法院通常会予以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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