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婆不同意离婚怎么办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尊夫人坚持反对离婚之请求,阁下可考虑向当地司法机构提交离婚诉状。
在为期旷日持久的诉讼过程中,阁下需竭尽全力搜集充足证据,以证实夫妇情感关系已然完全破裂。 例如,涉及到的可能有重婚罪行、家庭暴力行为、嗜赌成瘾且多次教育仍无法改正,或者因为婚姻内部矛盾而持续分居达两年以上等情况。 案件审理方面,法院将会依据各类复杂因素作出全面而公正的裁决。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倘若首次向法庭递交离婚申请时未能提供足够证据证实情感破裂状况,法院很可能不会批准离婚请求。 但是,待已生效判决过去六个月之后,阁下便有权利再次发起离婚诉讼,且在通常情况下,第二次申请获得批准的机会相对较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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