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一方不配合房子过户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在离婚之时,双方之间曾有过以房产归属为标的的协议约定,但是另一方却并未能积极履行相关的过户手续,遇到这种情况,您首先应该尝试与该方进行沟通协商,明确告知其应当承担的相应义务。
若是经过商议后仍然无法取得突破性的进展,那么您便有权选择向当地法院提出上诉申请。 在这个过程中,该法院会依据当初缔结的离婚协议书或已经做出的判决结果,采取强制执行的手段要求对方积极配合您进行相关过户事宜。 请记住,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判决书都具有相当程度的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拒绝履行都是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