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不去民政局可以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绝大多数情况之下,婚姻关系中的双方不能够未经民政部门的介入而直接完成离婚手续的协商与批准。
在家庭关系和谐、没有重大矛盾冲突的前提之下,协议离婚通常需要夫妻双方亲自到当地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同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的文件资料。 在经过法定的冷静期之后,夫妻双方还需再次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构,申请领取离婚证书。 然而,若选择以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那么夫妻双方便无需再前往民政局,而是由法院依据法律程序进行裁决,从而达到离婚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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