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一个月冷静期能行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乃是现行法律项下所必备之程序,其设计意义主要在于减缓冲动型离婚行为的发生,为夫妻双方提供更为充足的时间去深思熟虑并权衡利弊得失。
因此,设立为期一个月的冷静期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合理性。 这一期限有助于促使双方更加审慎地对待离婚事宜,从而避免因一时冲动而作出无法挽回的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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