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需要公证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协议中,对于财产分配的问题,国家并未严格强制要求必须进行公证。
因此,公证并不是协议履行的必备环节。 唯需确保的条件为,离婚协议必须是当事人之间真实意愿的体现,其具体条款亦不得违背任何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在满足上述条件之后,只要双方已经依照法定程序完成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这份协议便具备了法律效力。 然而,如果能够对协议进行公证,无疑会进一步提升其公信力以及法律约束力。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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