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写的房子归女方没有过户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在离婚协议书中已经明确注明了房产归属于女方,然而尚未进行产权变更登记,此时女方首先应当与男方进行友好协商,请求对方予以积极配合并协助完成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如若男方对此表示拒绝,女方便可依据离婚协议书中的相关条款,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申请,请求法院依法判定男方必须履行协助女方完成产权变更登记的法定义务。 这是由于离婚协议书作为一种具备法律效应的文件,对于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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