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孕期间离婚诉讼法院受理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女性怀胎期间,男方原则上是无法提起离婚纠纷诉求的,但是在特定的情况下,例如女方主动提起或相关司法机构认定确实需要受理男方的离婚申请时,则不在此限。
在大多数情况下,法院会充分考虑到孕妇在孕期所处的特殊环境,审慎地处理离婚案件,从而确保女方及其腹中胎儿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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