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外情离婚需要什么证据才能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外恋离婚所需的相关证据种类繁多,其中包罗万象,例如允诺决不再犯之书面保证书及表达歉意的信函等书面文字;
揭示出存在婚外情事实的聊天记录以及各类电子数据(如电子邮件等); 能够直接反映出婚外情行为的图像资料和影像记录等视觉媒介; 以及由当事人亲笔签署的证人证言,该证明可来自于知情人士(如邻居、亲友情等)对于婚外情状况的阐述。 更进一步地说,倘若任何一方与第三者之间存在着过往的住宿记录或共同生活的实据,这些都将成为有力的证据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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