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能证明夫妻分居可以离婚的证据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有以下几种情形可作为在证明夫妻双方处于分居状态,从而满足离婚条件方面的有力证据:例如,一方在他处所租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双方签署的明确表示分居意愿的书面协议; 由当地居委会或者物业部门出具的关于某一方单独居住的居住证明文件; 双方之间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够直接反映出由于情感不合而导致分居状况的通信交流资料; 邻居提供的有关证人证言等等。 总而言之,这些证据都应该能够清晰无误地展示出夫妻双方因为情感问题而选择分开居住的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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