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离婚多久能拿到离婚证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法院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判决离婚之后,并不能直接向当事人发放离婚证书。
换句话说,对于法院所出具的生效离婚判决书或者是经过调解达成的离婚协议,其所具备的法律效应与离婚证书实际上是等同无异的。 一般情况下,经过第一审法院对夫妻感情纠纷所做出的离婚判决后,如果双方当事人均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申请,那么此份判决一经生效之后,便可被确认为具有法定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文件。 倘若涉及到二审阶段的离婚判决,该裁决一旦得以作出,便立即具有了正式生效的法律地位。 从整体流程来看,由于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法院的审理效率存在差异,因此具体的完成天数会随着实际情况有所浮动,但通常情况下在数个月之内就能够圆满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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