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提出离婚怎么处理男方不同意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女方主动提出离婚,然男方并不愿意的话,女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条款,向法院申请启动离婚诉讼程序。
此环节中,法院将首先虚拟进行调解工作以期解决问题,如若调解宣告失败,那么将会依据夫妻双方间感情基础的真实状况是否已经彻底破裂为核心,作出最终判决结果。 举例来说,倘若存在家庭暴力、重婚行为、长期分居等严重问题,法院有可能会判定离婚。 然而,若未能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实感情破裂的事实,首次提出的离婚诉讼请求可能无法得到支持,但是女方仍可在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的六个月之后,再次发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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