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离婚有什么规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精神疾病患者在离婚问题上的处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涉及到间歇性精神疾病患者,其在精神状态稳定时期内,可由双方协商达成离婚共识或者经由司法程序进行离婚裁决。
然而,当涉及完全无法自我辨识行为能力的精神疾病患者时,则仅能通过司法程序进行离婚裁决。 在此过程中,法院将全面评估夫妻之间的情感关系是否已经破裂以及如何妥善地安置精神疾病患者的生活等多方面因素,以期作出最为公正合理的裁决。 另外,若生病一方经济状况较为艰难,另一方应对其提供适度且必要的援助与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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