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患精神病离婚怎么办理离婚证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其中一方不幸患有精神疾病,那么在申请离婚过程中将会产生相对繁琐的程序。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此患者的病情状况是否已经发展至无法正确认识或者难以完整理解自身行为的程度。 若是如此,就需首先启动监护权的更改流程,将监护责任交托给其他具备监护资格的人士。 随后,由新的监护人代表该患者参与离婚诉讼的相关事宜。 然而,若患者的病情尚属轻微,能够清晰地表达出自己的真实意愿,那么双方便可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并前往婚姻登记机构进行正式的离婚手续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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