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嘉定婚姻登记离婚办理手续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遵循以下详尽的步骤可以完成离婚手续的办理:
首先,夫妻双方需共同携带离婚协议书、结婚证、有效身份证件及户口簿前往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其次,每位申请人需要提交两张2寸规格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再次,由婚登员详细询问当事人双方关于离婚意愿及其对于离婚协议具体条款的意见,并将相关内容记录在案,待当事人阅读并签字确认; 接下来,夫妻双方应在离婚协议上现场签署姓名; 最后,由婚姻登记机关向双方颁发离婚证书。 离婚,这一术语特指夫妻依据法定的条件与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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