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过户需要什么证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房产的所有情况,需出示六类基本证件以供查验真实性及有效性。
首先,必须具备的是房屋所有权证书,现行的通常为不动产登记证书(即不动产权证); 其次,契税完税凭证也是不可或缺的; 第三,个人身份证件在所有情况下都是必要的,如果房产系夫妇共有的,那么须同时提交两位配偶的身份证件; 户口簿同样适用该规定,如若房产为几位共同所有,就需要除委托方外的户口簿信息; 最后,针对存在婚姻关系的夫妇,还需要提供婚姻证明文件; 而如果涉及到离婚人群,还需出具离婚证、离婚调解协议或者法院法庭作出的离婚判决相关文件。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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