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婚生子继承权什么时候变更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法定继承权并不曾有过任何形式上的改变和变动,在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之中,非婚生子与婚生子具有同等享有的继承权。而且这一基本原则无论何时何地都受到我国法律的充分保障。为了确保非婚生子女能像婚生子女那样分享到家庭财产的继承份额,法律制定了这样一个平等权力的规定,以确保所有的孩子们的合法权益都能够获得妥善的维护,从而更好地诠释出法律所倡导的公平正义理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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