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男方不办手续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在离婚办理过程中,男方不予合作并拒绝配合进行必要的程序,您将有权利向当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以解决这一问题。
在此种情况下,法院定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当事人的具体状况和相关证据进行详尽调查研究,之后作出对应决策来决定是否批准这段婚姻的解除。 首要任务是,您需准备充分的证据以证明夫妻关系已经破裂,譬如男方是否有涉嫌重婚、与第三者非法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伴侣及家人、有长期沉迷赌博或者吸毒等堕落行为。 根据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如下:对于已决心结束婚姻关系的夫妇中的任何一方提出的请求,将由有关机构协助进行协商调解,或直接向当地法院提交离婚诉讼申请。 当涉及到离婚事宜时,地方各级法院应履行调解职能; 假如确证双方感情已经走到了尽头,无法修复,则调解无效,必须授予离婚许可。 若出现以下任何状况,无论调解工作如何进行都不能挽救夫妻关系,则判离: (1)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事实; (2)存在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现象; (3)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且屡次劝诫而无改进; (4)由于情感不合导致分居两年以上; (5)其他经证实的可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因素。 若其中一方被宣布为失踪人口,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法院也应该签发离婚许可; 而经过一段时间的法院裁决,判定不予离婚后,如果双方仍处于分居状态达一年时间,并且其中一方再度提出离婚诉讼,那么法院也应予以批准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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