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分居两年怎么证明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诉讼案件中,为了证明当事人已经连续分居满两年,可以采取以下几种途径进行举证:例如,提供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签署的明确规定分居事实的协议文件、由当地居委会或者物业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等等。
若涉及到当事人在异地工作的情况,其所在工作单位所开具的工作证明亦可作为有效证据之一。 此外,双方之间就分居事宜进行的书面交流(如信件、电子邮件)以及手机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同样具有一定的证明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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