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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分居证据需要几种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中,关于分居的证据往往涵盖诸多类型。
比较常见的包括租赁合同、来自社区服务中心或物业管理部门开具的居住证明文件、来自现场见证者的证言、以及由当事人双方签署的书面分居协议等等。
此外,与亲朋好友之间的通信往来记录也可以作为证明分居状况的有力证据。
为了构建起一个完整且具有说服力的证据链条,这些证据需要互相印证,以充分证实分居的实际情况。
总而言之,所提供的证据种类愈多,能够更加明确地证明分居的具体时间及状态,对于离婚诉讼的成功便会更为有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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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8: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