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逮捕之后还会被释放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的确,依法看来,这类情况并非完全没有可能性。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那些遭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在接受人民检察院审查以及判断期间,如果经过不断地补充调查乃至多次审查之后,发现仍然存在证据不足的问题,导致无法达到起诉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他们将面临不起诉、无需判处刑罚或可免于刑罚的处境,而这便意味着犯罪嫌疑人有望获得释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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