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分居证据怎么证明真实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离婚分居事实的真实性,可以运用诸多方式加以证实。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当事人选择在婚外租房以进行分居生活,那么出租房屋的合同便能够准确地反映出租赁期限以及具体的住房地址信息。 在此基础上,双方签署书面分居协议,明确表达二者分居的意愿以及实际开始的日期,同样具有重要的证明价值。 除此之外,证人证言也是一种有效的证明手段,例如,邻居、朋友等人作为了解分居状况的第三方,他们的陈述亦可作为有力的证据。 再者,诸如各自的银行账户流水账单、水电费缴纳记录等能够直观反映分居期间双方交流较少且经济独立的证据,同样具备相当的证明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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