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分居证据怎么证明真实性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证明离婚分居证据的真实性方面,我们可采用多种策略。
以住房租赁合同或者房产所有权证书为例,它们都能够明确揭示分居期间内的居住状况。 此外,当事人双方之间的通讯往来,包括短信、电子邮件等等,也能够精确地反映分居的事实及发生时期。 同时,邻居以及朋友等第三方证人的证词,亦可作为证实两人分开居住的有力证据。 除此以外,请求当地居民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公司出具的证明材料,其法律效力也是不容忽视的。 最后,出示整个分居过程中所产生的生活开支记录,比如水电气费的缴纳单据等等,也是有力的佐证手段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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