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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六个条件不允许离婚有哪些原因造成的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下文列举了因六项特定情境而可能引发拒绝离婚申请的几种普遍现象:首先,若女方处于孕期、分娩结束后不满一年之期或者接受人工流产手术六个月之内,男方提出的离婚诉讼将予以驳回,除非法院判定确实存在必须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特殊情形;
其次,如果夫妻之间的情感关系并未达到破裂程度,经过调解仍有恢复和谐的可能性,那么法院也不会批准离婚申请;
再者,当夫妻中有一方为现役军人,而另一方试图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婚姻关系时,除非军人一方存在重大过失,否则法院同样不会准许离婚;
此外,如果离婚申请人未能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实夫妻间的感情已经彻底破裂,那么法院也无法批准其离婚申请;
最后,如果夫妻双方在子女抚养权、财产分配等关键议题上未能达成共识,那么法院也不会批准离婚申请,因为这涉及到诸多复杂的利益冲突与责任分担问题。
另外,如果离婚可能给其中一方带来严重的生活困境,尤其是相较于另一方而言更加依赖对方的生活来源或其他物质保障的弱势群体,同时另一方没有给予合适的帮助与援手,那么这样的离婚申请往往也会面临被拒之门外的窘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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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9 16:3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