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怎么收集感情破裂证据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正式提出离婚诉讼时,我们可以运用多种方式来收集并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彻底破裂。
例如,对方涉及婚姻中的不忠行为,例如出轨行为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手机通讯录上的聊天信息、照片、录影等; 再者是对方可能存在的家庭暴力现象,这方面的证据通常包括警方的处理记录、受害者的受伤类型鉴定以及其他目击证人的供词等; 此外,如果双方长时间处于分居状态,那么租房合同、社区委员会开具的证明等都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 最后,如果对方有诸如赌博或者吸食毒品这样的恶劣行为习惯,那么行政部门出具的处罚决定书和相关证人的证词也能成为重要的证据来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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