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的证据是什么样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申请诉讼离婚过程中,所需要提供的常见的关键性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在是否能够确立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这一点上,通常会提交证明诸如婚姻中有一方存在诸如重复结婚、和第三者非法同居、家庭暴力、沉迷赌博等恶劣行为的相关证据;
其次,为了证明双方的财产状况,通常会提交房产证、银行账户流水等相关文件作为证据; 最后,对于子女抚养问题,也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例如子女日常生活、教育学习所需的各项开支凭证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