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男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男方未能同意离婚之请求,女方则可依法行使法律赋予其的权利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请。
在诉讼过程之中,法院将会依据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状况进行全面而客观地评估,以判断是否应当批准离婚请求。 若有充分证据证明存在如下情况,法院通常会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 (一)当事人犯有重婚罪或与他人长期保持非法同居关系; (二)当事人实施了家庭暴力行为或对家庭成员进行虐待、遗弃; (三)当事人沉溺于赌博、吸食毒品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 (四)由于感情不合,当事人已经分居长达两年以上; (五)除上述列举之外,其他任何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因素。 值得强调的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乃是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法定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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