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资料怎么交法院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正式启动离婚案件起诉程序之前,您需向当地有关法院递交书面形式的起诉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结婚证书等重要文件,同时,也需提供能够印证您和配偶之间的婚姻关系已经破裂这一关键性事实的相关证据资料。
起诉书应详细列出原被告双方的个人信息以及明确表达的诉讼请求,同时陈述事实与理由等内容。 以上所述各项资料,可以涵盖诸如家庭暴力事件、外遇行为、双方长期分居等多个方面的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多种类型的证据。 通常情况下,您可选择亲自前往法院提交上述资料,或选择以邮寄的方式将其送达至具有管辖权的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