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愿离婚多少天可以撤回诉讼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离婚纷争的司法程序之中,若原告对于继续进行此项离婚诉讼事务感到无法承受压力或不愿再投入精力,那么他/她有权在法院正式立案受理之后,直至宣告最终判决结果之前的任何时候向法庭提出撤诉申请。
然而,关于撤诉的具体时限并未有明确的法定天数加以规定。 撤诉的权力属于原告个人自由裁量,但法院将对其所提交的撤诉申请进行严格的法律审查,以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共秩序与道德规范。 值得特别关注的是,若撤诉之后并无新的事实情况或者充足的新理由出现,而原告在接下来的六个月之内再次提起诉讼,则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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