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错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理离婚证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情形中,若有当事人坚决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同时遭遇到对方的强烈反对,那么提出离婚诉求的那一方可向有权管辖的司法机关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将会依循法律规定及相关事实,对该诉讼进行审慎严密的处理并作出裁决。 倘若有过错方的过失行为已经严重破坏了夫妻之间的情谊纽带,使得原本稳固的夫妻关系出现了裂痕并且难以修复,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法院很可能会依据事实酌情判决离婚。 在司法实践中,在判断夫妻情感是否已经破裂这一关键问题上,我们需要全面均衡地考虑多个方面的要素,如婚姻基础、婚后相处状况、引发离婚的根本原因以及目前双方关系的实际情况与今后能否改善等实质性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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