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若一方不肯离婚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有一方拒绝同意离婚协商,那么另一方可考虑通过诉讼途径来寻求解决方案。
而司法裁判离婚的重要标准便是婚姻关系的实质性破裂程度。 在此情形之下,主张离婚的一方必须出具确切的证据以证实婚姻关系的破灭,例如,对方涉及到重婚或与他人非法同居行为,或者存在对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的恶劣行径,以及长期沉溺于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且无法改变,亦或是因为情感问题已经长时间地分居两年以上等等这些情节。 根据中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妇中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离婚诉求,可先由相关社会机构进行调解协调,若调解无果则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申请。 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离婚案件时,应首先进行调解工作; 如若发现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调解无效,则应依法批准离婚。 以下是几种可能导致调解无效并需依法批准离婚的具体情形:(1)重婚或与他人非法同居; (2)对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 (3)长期沉溺于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且无法改变; (4)由于情感问题已经长时间地分居两年以上; (5)其他可能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特殊情况。 当其中一方被宣布为失踪人口,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请求时,也应依法批准离婚。 而经过人民法院判决不准许离婚之后,如果双方继续分居满一年,并且在这样的情况下,仍有一方再度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那么也应对其予以批准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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