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借条公证在哪里?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一、法律规定借条公证在哪里? 法律规定借条公证在当地的公证机构。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护照通行证、回乡证等)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团法人登记证书)。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证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如监护人证明)。 3、需公证的文书(合同、章程、声明书、毕业证书等)。 4、与公证事项有关财产所有权证明(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发票等)。 5、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 公证承办人通过询问当事人,调取书证等方法对提供材料进行核实,审查,属真实、合法、充分,应拟出审批报告,送领导审批。公证处应及时办理各类公证,从当事人提供材料齐全时起十天内办结(不含寄送副本),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公证书由当事人到公证处领取。 二、公证程序规则怎样? 1、公证处依事实、法律、独立办理的公证事务。 2、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法律行为或事实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管辖。 3、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向公证处提出并提供相关的材料,如属公证处业务范围,公证处应受理。 4、公证承办人通过询问当事人,调取书证等方法对提供材料进行核实,审查,属真实、合法、充分,应拟出审批报告,送领导审批。 5、公证处应及时办理各类公证,从当事人提供材料齐全时起十天内办结(不含寄送副本),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公证书由当事人到公证处领取。 6、公证当事人对公证处作出的不予受理拒绝公证,撤销公证书不服的,在接到法定之日起十天内可向公证处本级司法行政机关复议。 在当代的社会,如果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通常情况之下,是需要有转款的凭证和借条作为证据证明的,如果签了借条害怕欠条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话,那么是可以到当地的公证机构来进行公证的,在经过借条公证后,这种情况对债权人来说的话是非常的有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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