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理离婚手续流程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存在任何一方坚决反对离婚的情况,那么另外一方可采取诉讼途径以实现婚姻关系的解除。
首先,在展开诉讼程序之前,必须认真准备好申诉状,书中应详细阐释离婚诉求及相应的事实与观点,同时须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例如可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状况证明等等。 接下来,原告需要向具有管辖权限的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申请。 法院接到该请求之后,会先行进行调解工作。 若经过调解仍未能达成共识,且经过审核确定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实质性地破裂,则法院将会做出裁决,判定诉讼双方离婚。 在此过程中,对夫妻情感是否已经实际破裂的判断,将基于多个综合性因素的考量,例如是否存在重婚行为或与他人同居、是否存在家庭暴力行为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是否存在诸如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是否因为感情问题而长期分居达两年以上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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