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签订后一方反悔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协议签订完毕之后,若有任何一方产生反悔现象,其实际情况往往需要做具体的分析与判断。
从常规角度来看,假如离婚协议已正式在婚姻登记部门进行了备案注册,且并无存在着欺骗、威胁等非正常情况,此类协议将被认定为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任一方想要重新改变协议内容或是排除约定外的事项,通常都难以得到有力的支持。 但是,若协议内容至今还没有经过婚姻登记部门的审核批准,那么这份离婚协议便尚未正式生效,此时,双方均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对协议内容进行修订与调整。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中的相关规定,当夫妻双方在达成离婚协议后,对于财产分割问题出现反悔,并向法院提出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申请时,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 然而,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倘若未能发现当初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骗、威胁等违法行为,则应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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