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隐瞒债务果断离婚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缔结婚姻前,一方对其债务有所隐藏,而令对方产生离婚诉求的话,理应对具体情况加以深入了解,以便采取相应对策。
首先,必须明确所隐藏债务的属性、数额及由此对婚姻关系产生的深远影响。 在此基础之上,法院在裁决情感纠葛横生的离婚案件时,将全面权衡双方的感情状况、债务的具体情况等诸多因素。 若债务为缔结婚姻前的个人债务,且并未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则另一方通常无需承担偿还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此亦有明确规定:如夫妻一方提出离婚请求,可先由相关组织进行调解,或径直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离婚案件时,应先行进行调解; 若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果的,应当准许离婚。 以下列举了五种可能导致离婚的情形:(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合分居两年以上;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若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许离婚。 经过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许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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