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提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一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然而另一方却持反对态度,这种情况下,我们建议采取向相关部门提交诉讼以达到离婚目的。
具体而言,首先,主张离婚的当事人需要向上诉法院提交离婚申请。 当法院对这类案件进行处理时,通常会先行进行调解。 若调解无法达成共识,法院将进一步审查夫妻之间的感情状况是否已经破裂。 在做出这一判断时,法院会全面考虑诸多因素,例如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当前夫妻关系的状态以及是否存在和解的可能性等等。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中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出离婚请求,可以选择由相关组织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必须进行调解; 如果经过调解发现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那么调解无效,法院应准许离婚。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情况,如果出现这些情况,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准许离婚: (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且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此外,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准许离婚。 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其中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准许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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