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概述法定从宽处罚情节,是指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对被告人有利的量刑情节,具体包括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免除处罚三种。这类情节多数规定在总则,分则涉及的较少。按由轻到重的顺序,具体如下: 1.应当免除处罚的情节: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第24条)。 2.可以免除处罚的情节:犯罪较轻而自首的(第67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第351条)。 3.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防卫过当(第20条);避险过当(第21条);胁从犯(28条);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第68条)。 4.应当减轻处罚的情节:造成损害的中止犯(第24条)。 5.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在我国领域外犯罪,已经在外国受过刑罚处罚的(第10条)。 6.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第68条);向公司、企业人员行贿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的(第164条);个人贪污不满1万元,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第383条);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的(第390条);介绍贿赂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的(第392条)。 7.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从犯(第27条)。 8.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第19条);预备犯(第22条)。 9.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第17条)。 10.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具有部分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第18条);未遂犯(第23条)教唆他人犯罪未遂的(第29条);一般自首(第67条);一般立功(第68条)。 情形(一)法定免除处罚及情节。⒈法定免除处罚及适用条件。 免除刑罚,就是对犯罪分子作有罪宣告,同时免除其刑罚处罚。[06] 《刑法》第37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据此,免除处罚的适用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⑴行为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这是免除处罚的前提条件。行为人的行为如果不构成犯罪,无须刑罚处罚,就不存在免除处罚问题。 ⑵犯罪情节轻微,是免除处罚的本质条件。所谓犯罪情节轻微是指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对国家和人民造成的危害不大,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较小。 ⑶不需要判处刑罚。这是免除处罚的必要条件。 行为人的行为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才能对其免除处罚。 ⒉免除处罚情节(包括同一条款的减轻、从轻处罚情节)。 ⑴应当免除处罚的情节。 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 《刑法》第24条每二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 ⑵可以免除处罚的情节。 ①犯罪较轻且自首的。 《刑法》第67条第一款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 《刑法》第351条第三款规定,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⑶应当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①防卫过当。 《刑法》第20条第二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②避险过当。 《刑法》第2l条第二款规定,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③胁从犯。 《刑法》第28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⑷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 在国外犯罪,已在外国受过刑罚处罚的。 《刑法》第10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⑸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①重大立功。 《刑法》第68条规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②行贿人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 《刑法》第164条第一、三、四款规定,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③行贿人向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 刑法》第164条第二、三、四款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④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 《刑法》第276条第二、三、四款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⑤个人贪污数额在 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 《刑法》第383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⑥个人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 《刑法》第386条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⑦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 。 《刑法》第390条第二款规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⑧在被追诉前上主动交代介绍贿赂行为的。 《刑法》第392条第二款规定,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⑹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从犯。 《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⑺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①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刑法》第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②预备犯。 《刑法》第22条第二款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⒊《刑法》还间接规定了5种可以免除刑罚的情况: ⑴《刑法》第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⑵《刑法》第8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⑶《刑法》第383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⑷《刑法》第386条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⑸刑法》第395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二)法定减轻处罚情节。⒈减轻处罚概述。 减轻处罚,就是对犯罪分子依法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判处刑罚。[07]我国刑法中的减轻处罚分为法定减轻处罚和酌定减轻处罚。 《刑法》第63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第二款规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如何理解和掌握“在法定刑以下减轻”处罚问题的电话答复》中指出:减轻处罚是指“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这里所说的“法定刑”是指根据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应当分别适用的刑法(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和“补充规定”)规定的不同条款或者相应的量刑幅度。具体来说,如果所犯罪行的刑罚,分别规定有几条或几款时,即以其罪行应当适用的条或款作为“法定刑”;如果是同一条文中,有几个量刑幅度时,即以其罪行应当适用的量刑幅度作为“法定刑”;如果只有单一的量刑幅度,即以此为“法定刑”。除正确理解“法定刑”之外,还应注意,“减轻”与“从轻”是有区别的,在同一法定刑幅度中适用较轻的刑种或者较低的刑期,是“从轻处罚”,不是“减轻处罚”。在法定刑以下减轻处罚,应是指低于法定刑幅度中的最低刑处罚。 据此,减刑处罚必须判处低于法定最低刑的刑罚: ⑴法定最低刑,并非指特定犯罪的法定刑的最低刑,而是指与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相适应的量刑幅度中的最低刑。 ⑵减轻处罚既包括刑种的减轻,也包括刑期的减轻。⑶减轻处罚不能判处法定最低刑,只能在法定最低刑之下判处刑罚,否则将同从轻处罚相混淆。但减轻处罚也不能减轻到免除处罚的程度,否则将和免除处罚相混淆。 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 ⑴应当减轻处罚的情节。 造成损害的中止犯。 《刑法》第24条第二款规定,对于中止犯,……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⑵可以减轻处罚的情节。 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 《刑法》第67条第三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 ①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犯罪。 《刑法》第17条第三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②已满75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 《刑法》第17条第五款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⑷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 ①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 《刑法》第17条第五款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②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刑法》第18条第三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③未遂犯。 《刑法》第23条第二款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④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之罪的教唆犯。 《刑法》第29条第二款规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⑤自首。 《刑法》第67条第一款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⑥立功。 《刑法》第68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法定从轻处罚及情节。⒈法定从轻处罚。 《刑法》第62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从轻处罚,就是在法定刑的范围内,对犯罪分子适用相对较轻的刑种或者处以较短的刑期。[08] ⑴法定刑的限度是指与具体犯罪相适应的具体量刑幅度。 ⑵选择相对较轻的刑种。 ⑶在具体量刑幅度内判处较短的刑期。 ⑷不允许在法定最低刑之下判处刑罚。 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 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 如实供述自己罪行。 《刑法》第67条第三款规定,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其余法定从轻处罚情节已经包括在免除、减轻、从轻处罚情节条款内,不再重复) (四)其他法定从宽情节。⒈不负刑事责任的情节。 《刑法》第17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即不满14周岁的人,对任何犯罪都不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除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犯罪外,不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18条第一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⒉不适用死刑的情节。 《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⒊不是累犯的情节。 《刑法》第65条第一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⒋应当宣告缓刑的情节。 《刑法》第72条第一款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无产阶级专政制度,破坏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破坏社会秩序,侵犯全民所有的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十七条 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十八条 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第十九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 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一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应当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二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三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对于主犯,除本法分则已有规定的以外,应当从重处罚。 第二十四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七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二十八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二十九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第六十七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六十八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六十四条 以营利为目的,制造、贩卖假药危害人民健康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一条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非法种植罂粟3000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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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情节
指刑法明文规定的在量刑时应当予以考虑的情节。是刑法中量刑情节的一种。以规定法定情节的刑法规范的性质和法定情节的适用范围为标准,法定情节又可分为总则性情节和分则性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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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情节
犯罪情节是作为罪量要素的情节。这种情节是指刑法明文规定的、表明行为的法益侵害程度而为犯罪成立所必须的一系列主观与客观的情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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