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第二次判不离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首次审判后未能达成分离协议的离婚案件,且法院判定婚姻关系确已破裂,通常情况下会进行再次开庭审理。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可先进行调解工作,然而若其中一方坚决反对调解,则调解将不再被强制执行。 若离婚案件涉及到财产分配及子女抚养权等问题,根据第一百六十五条的相关规定,若此类问题属于简单的金钱支付事项,且标的金额符合小额诉讼的标准(即不超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则可选择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 此举通常意味着审理流程更为迅速,但最终判决结果为终审判决。 在实践操作中,若法院在第二次判决中仍无法确认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可能会继续尝试调解解决方案,或者考虑其他可能对婚姻关系产生影响的因素,例如双方是否有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婚姻关系确实无法维系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