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配偶刑事犯罪离婚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之具体规定,在夫妻中的任意一方主张离婚权之际,可以采取直接方式向设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在此过程中,人民法院将对离婚案件进行全面深入的审查与调解工作,然而若经查证,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且经过调解仍无任何改善效果,那么人民法院便有权利批准离婚申请。 然而,配偶涉及刑事犯罪行为本身并不足以成为上述法律条款中所明确列举的离婚理由。 然而,倘若刑事犯罪行为严重破坏了夫妻间的感情基础,并且无法通过调解手段予以修复,那么人民法院或许会判定婚姻关系已经破裂至无法继续维系的程度,进而依据此种情况批准离婚请求。 然而,实际情况究竟能否得到离婚批准,还需要结合案件的诸多细节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夫妻双方的情感状态、刑事犯罪行为的性质以及所带来的不良影响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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